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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叫停“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第一案”
本报实习记者刘晓
发布日期:2006-6-5   查看次数:401 【字号 】【打印】【关闭

《深圳物业集团并购风波》后续

 
 
 
 
 
  本报于 5 月 15 日刊发的《深圳物业集团并购风波》一文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 5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就深圳物业集团并购一事下发通知,暂停审核卓见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

  通知说,卓见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意见,鉴于有关方面对你公司收购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物业”)国有法人股中的一些问题尚待核实,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要约收购深物业股份事宜暂停审核。

新闻回顾:

  2006 年 5 月 8 日,香港九龙建业执行董事黎家辉表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全面收购内地上市的深圳市物业发展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深物业” ) ,预计全购涉资约 5.6 亿元。

  此前的 2004 年初,深圳市政府公开宣布转让深物业的股权。据员工反映,在如何选择战略投资者、员工补偿安置办法、交易价格方面,从未与公司决策层、经营层以及员工进行沟通和协商。

  深圳物业集团有关人士认为,收购方卓见投资有限公司仅出资约 5.6 亿元收购一个实际总资产近 45 亿元、净资产 20 多亿元的上市公司,是典型的国有资产流失。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06-06-05 04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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