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首页 | 重点 | 时政 | 调查 | 深度 | 焦点 | 直击 | 寰宇 | 天下 | 拍案 | 民生 | 维权 | 专题 | 环球 | 经济 | 一周 | 组织机构
舆情 | 观察 | 前沿 | 广角 | 专政 | 时评 | 人物 | 事件 | 彩宇 | 时尚 | 书虫 | 生活 | 人生 | 文华 | 旧闻 | 方志 | 欢迎投稿
“全日制学历”歧视早该结束了
□任孟山
发布日期:2006-12-25   查看次数:4672 【字号 】【打印】【关闭

    江西省日前做出规定,公务员招考职位不得对非全日制学历加以限制,考生只要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符合职位资格条件,都可以报考。成教生、自考生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了。(中国青年报12月19日)

    江西省的规定让我们看到了长期以来被制度化的学历种类的歧视。就制度设计的初衷而言,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高等教育序列种类的设立,不仅是为了让更多的公民能够有机会参加高等教育的学习,也是为了弥补高考本身的功能性不足。因为“一考定终身”的选拔模式缺陷明显,很多人由于部分偶然因素无法进入大学。也就是说,国家在进行制度设计之时包含了对他们学习能力的承认和尊重。但是,在社会生活中,处处都是对这些非全日制学历的歧视,并且被高度制度化。无论是研究生招考,还是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录取,甚至国家公务员这类所有公民都应该享有资格的考录,都对所谓“同等学历者”加以条件限制。

    实事求是地讲,由于师资配备、学习氛围、学习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存在,自考生、成教生等非全日制毕业生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之间在总体上可能存在部分差别。但是,这种总体差别不应该完全被转嫁到社会个体身上,更不能转化为制度化的社会歧视。各种同等级学历之间的实际差异,应该通过更多的政策设计进行完善,使其基本能够达到一个相对均衡的水平,而不是通过制度化的歧视来解决问题。相反,如果国家对非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毕业生区别对待,其实是暗示着前一种教育模式没有达到期待中的教育效果,是对这种教育制度设计的自我否定和反讽。

    接受教育和因教育而获得的学历、技能,是现代社会主导社会流动的最重要机制。个人通过自我奋斗,可以有机会改变自身的生活处境与社会地位等,从而使社会充满活力与效率。开放社会的希望就在于,不会压抑社会流动的个人欲望,人们能够在社会各个阶层中进行流动而没有政策性阻力。社会有序运转需要剔除社会流动中的不公平障碍性因素,给每个公民提供公正的制度保障和公平的社会流动机会。因此,包括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内的各种招录,应该建立开放而合理的社会流动模式与规则,而不是附加诸多限制性条件。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6-12-25 A15版 时评)
【我来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网  名:
内  容: 字数0
 
评论须知:
1.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不得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言论和信息;
3.不得发布、传播具有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文字、信息及链接,不得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和宣扬迷信;
4.不得发布、传播有损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言论和信息;
5.不得发布、传播具有侵犯他人版权或著作权的言论和信息;
6.严禁使用任何肆意侮辱或毁谤他人人格的语言,禁绝一切恶意漫骂和人身攻击的言论;
7.严禁发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言论和信息;
8.不得使用或通过《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从事非法商业行为及活动(如发布广告);
9.《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违反以上条例的评论;
10.本站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的立场。
 文章推荐
· 地震局招商引资衍生藏獒测地震
· 女大学生千里献血救孕妇
· 留守村民与油灯相伴22年
· 刘协和:精神病司法鉴定守望者
· 下属与上级之间的剽窃之争
· 松江土地招商谜团待解
· 航意险暴利时代终结
· 胡星案行贿第一人内幕曝光
· 安徽颍上县“挂名”小额扶贫贷款调查
· “东风工程”润泽新疆农牧区
· 小窑工藏遗骨为工友伸冤
· 临汾“5·19”命案五年悬疑
 热门文章
· 政府以公共名义“与民争利”
· “法学博士”涉嫌诈骗1000万
· 宣传部长蒙冤八年未洗雪
· 摸女人胸部被罚3.2万美元
· 女播音员之死案二审法院应谨慎考虑
· 不惩处“行贿状元”将是《刑法》的耻辱
· 少女杀人分尸案震惊杭州
· 妓女冒充警察抢劫巧遇卧底警察
· 重审“沈阳嫖娼疑案”
· 中原油田“嫖宿门”风波
· “性交易”使张钰身价过百万
· “先打工后上学”湖北阳新职业教育变了味
 近期报刊
· 2007-12-17 第50期
· 2007-12-10 第49期
· 2007-12-03 第48期
· 2007-11-26 第47期
· 2007-11-19 第46期
· 2007-11-12 第45期
· 2007-11-05 第44期
· 2007-10-29 第43期
· 2007-10-22 第42期
· 2007-10-15 第41期
· 2007-10-08 第40期
· 2007-10-01 第39期
· 2007-09-24 第38期
· 2007-09-17 第37期
· 2007-09-10 第36期
· 2007-09-03 第35期

关于报社 | 欢迎投稿 | 新闻热线 | 广告业务 | 发行工作 | 组织机构 | 报社邮箱 | 法律条文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2006-2007 © mzyfz-news.com.cn  mzyfzsb.com  民主与法制时报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7784号